資料來源-立報╱呂苡榕 2011-07-04 23:03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我們大埔的人,現在都得靠藥物過日子。朱家阿嬤以前身材圓潤,自殺前,卻變得很消瘦,路口的張藥局一家人,2年來過的是什 麼日子……。」大埔居民葉秀桃哽咽的說。苗栗大埔暗夜挖田事件過了一年,大埔的土地徵收卻至今沒有獲得好的結局,4戶人家的保留方案在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 會遭到駁回,一切重回原點,讓居民感到相當沮喪。 716返凱道 農民發聲 3日由台灣社會研究會等合辦的「土地正義的堅持與實踐:大埔事件一年過後」座談會,回顧一年來土地徵收問題的進展,也為7月16日農民重返凱道的活動暖身。 雖然土地徵收須符合「公共利益」,但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所謂的公共利益只由少數菁英決定,民眾根本無法參與討論。都市計畫法中雖有納入民眾參與機制,但實際上只是虛晃一招,即使開了地方說明會,也只是讓大家去講講想法,實際上行政機關根本不想知道民眾的想法。 而區域計畫法更只要取得「開發許可」即可,根本連民眾參與的制度都沒有,徐世榮強調,全台有87%的非都市土地,換句話說大量的土地在開發過程中根本不需要徵詢民眾意見,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民眾財產權。 犧牲弱勢成全誰? 今 年總算順利獲得保留的苗栗後龍鎮灣寶里社區發展協會會理事長洪箱表示,當初縣長要居民為地方犧牲,但這些犧牲最後卻是讓政客與財團獲利,這樣的犧牲,洪箱 不認為有什麼價值;可是民眾一旦不願意配合這種以「公共利益」之名、要求民眾犧牲自己的土地以換取經濟發展的開發模式,社會便出現「譴責犧牲者」的狀況。 「我 們不願犧牲、不願被徵收時,結果反過來被指責成阻礙經濟發展的罪人。」洪箱氣憤的說,農村許多人靠著一分地養活一家人,土地被徵收之後,頂多只能領取幾百 萬的補助,一旦補償金用完、無法生活,不就成了另一種社會問題。而且這些人如果最後只能淪落為乞丐,還會被指責為是懶惰的人,卻沒有人去追問是誰造成這些 狀況。 土地徵收大多以無力抵抗的農民為目標,造成社會階層的不正義,也讓社會的弱勢更加弱勢。大埔的柯先生悲傷的說,父親已經85歲,光是都委會就跑了好幾次,卻沒有人要理他。「農民真的很可憐,土地明明是自己的,一紙公文就要徵收。我們就像大草原上的羊,而政府則是狼。」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培慧指出,以土地換取利益的開發手段,隱含了「炒地皮可獲利」的...